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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开发票的18种常见情况

时间:2020-05-12 09:56:32浏览量:2161次

虚开发票的18种常见情况

发票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常见的票据,那么你知道什么虚开发票吗?下面上海壹阁财税来给大家介绍一下。


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属于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”:

(1)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、为自己、让他人为自己、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

(2)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、为自己、让他人为自己、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

(3)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,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
1、开票时经常换单位名字,多为商贸企业;


2、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等;


3、公司的税务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,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高于90%;


4、登记信息雷同,企业法人、财务人员、办税人员多为同一人;


5、商贸公司购进与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;


6、发票连续多次增量增版;


7、存在大量红字普通发票、随意开具红字发票来冲减以往年度的蓝字发票;


8、资金或存货周转次数平均每月超过5次;


9、一定时间内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突增;


10、成立时间短,成立时间多在半年以内,但营业规模迅速扩大;


11、登记地址多为住宅小区某楼层某室,明显不适合对外经营;


12、法人户籍非本地、法人设立异常集中;


13、生产能耗如电费情况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的;


14、公司多为认缴制或者实收资本多为较低金额;


15、多户企业登记法人为同一人,且税务登记信息中所留的手机号码也为同一个手机号;


16、连续同时办理税务登记或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多家企业;


17、公司所属行业属于虚开高危行业,税务局建立了2个库(高风险行业库、注册地址风险库);


18、法人、财务负责人曾担任非正常户的负责人或财务负责人、且法人与财务负责人交叉担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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